山东省著名商标有什么优惠
法律规定,著名商标是指在本省市行政区域内享有较高声誉、为相关公众所知晓,并依据本办法予以认定的注册商标。一旦认定为著名商标,企业将在诸多方面享受优惠待遇并获得特殊保护:
1. 经认定的著名商标所指的商品视为知名商品。
2. 自公告之日起,著名商标所有人、使用人可以在其核定使用的商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业务函件、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它业务活动中使用“山东省著名商标”字样。
3. 他人将与著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字号使用,并可能对著名商标的权益造成损害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登记。
4. 在本省行政区域以外遭受侵权的,著名商标所有人、使用人可以向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请求帮助。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协助解决。
5. 国家政府相应奖励最高可达10万,另有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
6. 企业在宣传方面通过著名商标认定,可以更有力度,抢占市场占有,广大知名度,提升品牌价值,促进企业做大做强等。
为了公司更好地壮大发展,建议您将以注册使用多年的商标品牌申请著名商标认定,更好地提升本身品牌的附加值以及知名度,抢占以及扩大市场。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