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家庭用电价格(广州家庭用电价格梯度)
广州家庭用电价格梯度
可能是每个房东收的都不一样吧,我也在白云区,电费是1.5一度,水费是5块钱一吨
广州居民用电费用
第一档:0-260度,调整前价格0.61元,调整后价格0.5921元 ;
第二档:261-600度,调整前价格0.66元,调整后价格0.6421元;
第三档:601度以上,调整前价格0.91元,调整后价格0.8921元。
广州居民11月-4月阶梯电价
第一档:0-200度,调整前价格0.61元,调整后价格0.5921元;
第二档:200-400度,调整前价格0.66元,调整后价格0.6421元;
第三档:401度以上,调整前价格0.91元,调整后价格0.8921元。
合表用户电价
调整前价格0.647元,调整后价格0.6291元。
广州家用电费收费标准2021
高峰段、平峰段。
广州市统一划分峰谷分时电价时段,高峰时段为10-12点、14-19点;低谷时段为0-8点;其余时段为平峰段。 居民用户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居民用户可自主选择是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实施尖峰电价政策,范围与上述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一致,不包括居民用户,每天的执行时段为11-12时、15-17时共三个小时
广州市家庭用电价格
广东省广州市居民阶梯电价按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并划分为夏季标准和非夏季标准。
其中,夏季标准,即5—10月,第一档为每户每月0—260千瓦时的用电量,第二档为261—600千瓦时的用电量,第三档为601千瓦时及以上的电量。
非夏季标准,即1—4月、11—12月,第一档为每户每月0-200千瓦时的用电量,第二档为201—400千瓦时的用电量,第三档为401千瓦时及以上的电量。
第一档电价仍为现行标准每千瓦时0.64元,第二、三档电价分别在第一档基础上加价0.05元、0.30元,即依次为每千瓦时0.69元、0.94元。
广州市居民生活阶梯电价实施范围为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可享受免费用电15千瓦时的优惠。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电价则提高到每千瓦时0.677元。
广州电费缴费方式
1、营业厅缴费:用户持电费单据到供电局各大营业厅,使用银联卡刷卡或以现金方式缴交电费。
2、营业厅自助缴费:用户到供电局各营业网点或供电24小时自助服务营业厅的自助服务终端,凭用户编号查询,使用银联卡刷卡缴交电费。
3、网上营业厅缴费:登录广州供电局门户网站的网上营业厅,及进入工商银行和银联的网站均可缴交电费。
4、银行划账:用户可在全市所有的商业银行办理银行划扣电费手续。
5、银行柜台缴费:用户持电费单据,到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的营业网点缴交电费。
6、银行自助缴费:用户在工商银行或中国银行的自助缴费终端,输入用户编号和六位缴费年月查询,使用银行指定的卡类缴交电费。
广州市供电供电营业厅网点
从化吕田供电所营业厅 地址:从化市吕田镇北街2号
花都炭步供电所营业厅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镇中大道3号
花都赤坭供电所营业厅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广源路13号
花都花山供电所营业厅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两龙南街26号
白云西郊供电所石井营业厅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石潭路250号
白云京溪供电所京溪营业厅 地址:广州市京溪中路20号首层二楼
增城正果供电所营业厅 地址:增城市正果镇正果大道正果供电所
增城派潭供电所营业厅 地址:增城市派潭镇榕林路56-58号
萝岗九龙供电所萝岗点营业厅 地址:广州市开发区萝岗区萝岗街萝塱路90号
番禺沙湾供电所营业厅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沙湾大道3号
番禺城郊中区供电所营业厅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清河西路39号
番禺石基供电所营业厅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基镇荔新大道46号
南沙供电局营业厅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珠江中路19号
南沙南沙供电局黄阁营业厅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黄阁大道112号
备注:
1、电价标准根据粤价[2009]267号文、粤价[2011]275号文、粤价[2012]135号文执行。
2、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9]44号文的规定,对大工业用户收取燃气燃油加工费2.2分/千瓦时(含税)。
3、峰谷时段设置为:
高峰:14:00—17:00;19:00-22:00;
平段:8:00—14:00;17:00—19:00;22:00-24:00;
低谷:0:00-8:00。
4、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2〕135号)
(1)夏季标准(5月-10月):
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6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
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61-6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
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601度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30元。
(2)非夏季标准(1-4月、11-12月):
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
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01-4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
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401度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30元。
(注明:以上内容来自网络历史信息整理,仅供参考,请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广州家庭用电收费标准
2021广州电价分夏季与非夏季标准执行:每年的5-10月执行夏季标准,其余月份执行非夏季标准。
夏季标准(5月~10月):
第一档电量0~260度为0.68元/度;
第二档电量261~600度为0.73元/度;
第三档电量601度以上0为.98元/度。
非夏季(11月~次年4月):
第一档电量0~200度为0.68元/度;
第二档电量201~400度为0.73元/度;
第三档电量401度以上为0.98元/度。
广州家庭电费阶梯价格表
2012年7月1日起试行居民阶梯电价,广东采用的方案是(其他省份略有不同):
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60度
夏季标准(5月-10月)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6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
省物价局表示,在听证方案的基础上:
第一档电量提高了20度,覆盖率从80%提高到81.7%。
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61-6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
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601度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30元。
非夏季标准(11月-次年4月)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
省物价局表示,考虑到该省冬季取暖用电和春季抽湿用电也较大,非夏季标准在听证方案基础上,第一档电量提高30度,覆盖率从80%提高到84%.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01-4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401度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30元。
对全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设置15度免费用电基数,采用“即征即退”的方式,由供电企业在抄表收费时直接扣减。
在实行居民阶梯电价的同时,设立了峰谷电价政策,居民可自主选择。
汕头、潮州、揭阳、汕尾和云浮5市的居民电价统一降低到每千瓦时0.70元后再执行阶梯电价,降价后每年可减轻这5市的居民电费负担4.76亿元。
附1,广东居民用电阶梯电价实施方案
继国家发展改革委连续多日发文为试行居民阶梯电价“吹风”后,广东省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实施方案也于昨日揭开面纱,并将于7月1日起试行。
调整后的方案采纳多数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采用了体现季节性因素的第二方案。其中不调价的第一档电量,夏季标准(5月—10月)提高了20度,非夏季标准(11月—次年4月)提高30度。
7月1日起试行阶梯电价
据悉,为促进节能减排,逐步减少工商业用户对居民用户的电价交叉补贴,理顺电价关系,引导居民合理、节约用电,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省政府批准,昨日,省物价局公布了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实施方案,从7月1日起试行。
实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是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重要举措。该制度兼顾效率与公平,运用价格杠杆,引导用户调整用电行为,鼓励节约用电、合理用电,这对于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月16日我省在广州召开了广东省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会后,省物价局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认真研究了听证会参加人和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兼顾各方面利益,结合广东实际情况,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了阶梯电价实施方案。
首档标准覆盖率超80%
调整后的实施方案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规定,结合广东夏季天气较为炎热、空调用电量较大的情况,采纳多数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采用了体现季节性因素的第二方案,将阶梯电价的电量分档划分为夏季标准和非夏季标准。
根据对我省2011年居民用户每月的平均用电量统计,5月—10月的用电量相对较高,这一期间的阶梯电价执行夏季标准,其余月份执行非夏季标准。
其中,夏季标准(5月—10月)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度—260度,其电价不作调整。省物价局表示,在听证方案的基础上,第一档电量提高了20度,覆盖率从80%提高到81.7%。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61度—600度,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601度以上,其电价每度加价0.30元。
非夏季标准(11月—次年4月)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度—200度,其电价不作调整。省物价局表示,考虑到我省冬季取暖用电和春季抽湿用电也较大,非夏季标准在听证方案基础上,第一档电量提高30度,覆盖率从80%提高到84%。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01度—400度,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401度以上,其电价每度加价0.30元。
5市居民减负4.76亿
对全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设置15度免费用电基数,采用“即征即退”的方式,由供电企业在抄表收费时直接扣减。在实行居民阶梯电价的同时,设立了峰谷电价政策,居民可自主选择。汕头、潮州、揭阳、汕尾和云浮5市的居民电价统一降低到每千瓦时0.70元后再执行阶梯电价,降价后每年可减轻这5市的居民电费负担4.76亿元。
非“一户一表”每千瓦时3.7分
居民阶梯电价实施范围为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等),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其提价标准从听证方案的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价水平按居民电价平均提价水平调整”的规定测算的每千瓦时4.71分调整为3.7分,降低了1.01分。
根据方案,使用预付费电能表的居民用户,在实现远程自动抄表前,可按购电量以年为周期执行阶梯电价;其他“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在实现远程自动抄表前,应按供电企业抄表周期执行阶梯电价。广东电网公司应加快对居民用户的“一户一表”改造进度,进一步提高居民供电服务质量。在对居民用户进行电表改造过程中,不得再向居民用户收取电表改造费用。
注意,方案规定,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电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电表为单位。抄表周期为两个月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的阶梯基数电量按标准月度基数电量乘二执行;跨季节的阶梯基数电量按夏季和非夏季的基数电量标准之和执行。
省物价局表示,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用电量的逐步上升,我省还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统一规定,研究制定居民阶梯电价基准电量动态调整机制。
广东居民用电阶梯电价实施方案公布 7月1日起试行
广州家庭用电价格梯度查询
广州阶梯电价分夏季标准和非夏季标准计算。
一、夏季标准(5月-10月) 阶梯电费计算方法:
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6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第一档电量提高了20度,覆盖率从80%提高到81.7%,第一档电价为每千瓦时0.64元。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61-6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为每千瓦时0.69元。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601度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30元,为每千瓦时0.94元。
二、非夏季标准(11月-次年4月)阶梯电费计算方法:
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考虑到该省冬季取暖用电和春季抽湿用电也较大,第一档电量提高30度,覆盖率从80%提高到84%,第一档电价为每千瓦时0.64元。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01-4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为每千瓦时0.69元。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401度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30元,为每千瓦时0.94元。
拓展资料:
广州市居民生活阶梯电价实施范围为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可享受免费用电15千瓦时的优惠。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电价则提高到每千瓦时0.677元。
广州市阶梯电价自2012年7月1日起实施,对于电价标准,居民可自主选择阶梯电价和峰谷电价两种电价标准。一种选择是“阶梯电价”,即将居民每户每月电量分档划分为夏季和非夏季不同标准,其中,每年5~10月执行夏季标准,其余月份执行非夏季标准。
另一种选择是“峰谷电价”,即按照不同时段不同电价标准,按照分时计费方法,0时至8时,电价可便宜一半,一度电为0.3197元,但14时至17时、19时至22时,一度电为0.9875元,其他时段则维持0.61元。此外,低保户、五保户的居民每月每户还可以享受15度的免费电。
通常一个家庭使用的家用电器数量是既定的,影响电费的主要原因是电器使用时间的长短。所以,对于每个家庭来说,只要养成节约的习惯,就可以省电省钱。
市民在使用空调时,将温度调至24℃~28℃,调小电扇风速或定时、减少开关冰箱门的频率等都可以起到节约用电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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