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租房价格是多少(东莞市公租房价格)
东莞市公租房价格
公租房价格规定如下:
1、公租房租金由各地县级政府房产局公租房管理部门报物价部门核定。地区不同、房源不同,租金价格都不同。
2、公租房是不卖的,在我国公租房只租不售,公租房的租金在10元/平方/月,物管费1元/平方/月左右。租满五年后可以购买,价格按照政府公布的建筑成本加上利息,前5年的租金可以冲抵购房款,但是此房以后只能由政府回购(购买价格加上利息回购),不能自行出售给其他第三方。公租房不能一直租住下去。因为公租房远低于商场价的房钱,导致在现在的状况下,公租房僧多粥少,请求公租房的条件也较为严格。公租房以5年为为一个期限,租住者去购买改善住宅房的时候,能够退掉公租房。或者业主租住满5年后,能够以成本价+银行利购买购自住。购买时能够选择一次性付款或许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房钱,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依照规则交纳房钱。公租房不可以上市买卖,采购人需求转让的,由公租房所在的单位组织回购,回购报价为原销售报价+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不会跟着房价的上涨而上涨。一旦发现用虚假信息骗得公租房租住的,将强制请求其退出。
东莞公租房申请条件2019
只要符合申请条件即可办理申请。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东莞市公租房价格表
华为人员也可以申请东莞公租房。
1、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1年并签订劳动合同;
2、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
3、申请人不在户籍所在镇(街)工作;
4、新参加工作未满五年(从毕业的次月起计算);
5、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6、未享受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房屋修葺和本市人才住房优惠政策。
6月1日起,东莞公租房新政有调整!
一、本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可申请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申请人未年满18周岁的子女,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生活和居住,可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2)申请当月及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都在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4倍以下(含4倍);
(3)家庭人均资产在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年标准20倍以下(含20倍),人均资产认定按《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东府〔2018〕17号)的规定执行;
(4)无自有住房,或者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优惠政策。
二、新就业职工可申请
(1)申请人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该单位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2)新参加工作未满5年(以全日制学历毕业的次月起计算);
(3)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优惠政策。
非本市户籍的申请人同时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外来务工人员可申请
(1)申请人在本市工作及参加社会养老保险逐月缴费累计满5年;
(2)在本市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该单位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3)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优惠政策。
四、新入户人员可申请
(1)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通过人才入户方式将户籍迁入本市,且户籍迁入本市未满3年;
(2)在本市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该单位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优惠政策
东莞公租房2020年分配情况
东莞房地产现状及前景一定是涨的。原因是什么呢?
第一,从地理位置上看,东莞位于深圳和广州两大超级都市之间,深圳房价已经是6W左右,广州也到了4W左右,而东莞房价均价才2W,很多在深圳、广州买不起房的人纷纷转到东莞来买房。
第二,东莞已经由原来的世界加工厂转型到现在的世界制造厂,自主研发创造的大企业分布在东莞的各个镇街,东莞的经济发展形势一片大好。
第三,东莞已经是2020年流入人口最多的城市,人口多,房子刚需多。所以未来东莞的房价会继续上涨。
东莞市公租房房源
(一)申请人在东莞建设网下载并如实填写《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到工作所在园区、镇(街)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交申请表和所需材料。
(二)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 对申请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
(三)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就申请材料显示的申请人情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情况通过网络、电视、张贴等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日。
在审核、公示期间,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的工作、住房、购买社保、缴存住房公积金等情况进行调查。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且调查结果与填报情况相符的申请人,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其情况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申请复核。
(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应当在收到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报送的申请人情况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申请人情况在中国·东莞网、东莞建设网等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取得保障资格并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统一在东莞建设网上公告。
东莞公租房租金的收费标准
携带本人身份证与户口本,到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登记现场直接查询。
2、申请公租房后,当地的公租房信息网可以查询到申请进度,进入查询入口,输入身份证号和公租房受理号即可查询申请进度。
2、如果申请通过会有电话通知,或者是会通过挂号信方式先后向公租房申请表上所留通讯地址寄送配租、入住通知书。
二、相关法律知识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东莞市公租房价格多少
东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近日发布《关于东惠家园项目公租房房源面向东城区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配租的公告》。据悉,本次可配租公租房房源共计350套,将面向东城区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进行快速配租,意向登记时间为8月24日10时至8月26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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