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价格的波动,“挖矿”一度成为全球科技与资本领域的热点话题,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央行”)多次明确表态,不承认虚拟货币挖矿的合法性,并持续加强对相关活动的监管力度,这一立场不仅体现了对金融稳定和投资者保护的重视,也凸显了我国在推动绿色经济、规范数字经济发展秩序方面的决心。
央行定调:虚拟货币挖矿“不合法、不保护”
虚拟货币挖矿本质上是通过大量计算能力竞争,记录并验证交易信息以获得虚拟货币奖励的过程,其高能耗、高投机性、弱价值支撑等特点,与我国金融监管政策和绿色发展战略存在显著冲突。
2021年9月,央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指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挖矿”行为同样被纳入整治范围,通知强调,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任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均不受法律保护,央行副行长李波也曾公开表示,中国对虚拟货币交易的立场是明确的,即“坚决打击金融交易,同时不禁止持有,但持有者需自行承担风险”,这一系列表态清晰划定了监管红线:虚拟货币挖矿在我国既不被承认,也不受法律保护。
为何坚决否定?挖矿的三大“原罪”
央行否定虚拟货币挖矿,并非否定技术创新,而是基于对金融风险、资源浪费和社会秩序的综合考量。
冲击金融稳定,滋生投机风险
虚拟货币价格剧烈波动,挖矿活动易引发“投机狂热”,部分参与者通过高杠杆、非法集资等方式参与挖矿,甚至与洗钱、诈骗等犯罪活动交织,威胁国家金融安全,虚拟货币“挖矿”产业链涉及大量资金跨境流动,可能规避外汇管理,扰乱金融市场秩序。
消耗海量能源,违背绿色低碳
虚拟货币挖矿依赖高性能计算机进行“哈希运算”,能耗极高,据剑桥大学研究数据,全球比特币挖矿年耗电量超过部分中等国家总用电量,我国作为“双碳”目标的坚定践行者,坚决反对这种高耗能、低产出的活动,此前,内蒙古、四川等曾为“挖矿”提供廉价能源的地区,已陆续开展清退行动,将能源优先用于民生和实体经济。
助长非法行为,侵害公共利益
部分“挖矿”团伙利用窃电、滥用地等方式降低成本,损害公共利益;还有以“云挖矿”“矿机托管”为名的诈骗案件频发,导致投资者血本无归,这些行为不仅破坏市场公平,也对社会稳定造成负面影响。
监管落地:从“清退”到“防范”的全链条治理
在央行牵头下,我国对虚拟货币挖矿的监管已从“被动限制”转向“主动防范”,形成多部门协同、全链条治理的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