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火一厂(耐火产品)
耐火一厂
河北:全面实施国六,国三淘汰6月底收尾!
近日,河北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深入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十条措施》。其中对货运行业提出这些要求:鼓励淘汰国四,6月底前国三淘汰收尾;推进重型柴油车加装尾气过滤装置,开展路检路查;城市物流配送车辆等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
《河北省深入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十条措施》
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深入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十条措施》,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措施全文如下。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现就深入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着力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制定如下十条措施。
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各级各部门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决去、主动调、加快转,统筹推进压能、减煤、治企、控车、增绿,全省空气质量明显改善,蓝天保卫战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2020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4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8%,实现了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人民群众的蓝天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但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污染物排放总量大与能源消耗总量高并存,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不够合理,4个城市空气质量仍排全国重点城市后十位,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易发、夏季臭氧污染问题突出,工业污染排放点多面广,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任务艰巨。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构建生态文明体系,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做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意义重大。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好“十条措施”作为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作为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作为持续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有力抓手和2021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任务的重中之重,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确保完成2021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下降3%以上的全年目标任务,唐山市、邢台市退出污染城市后十名,全力以赴推动全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主要内容
(一)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统筹碳达峰、碳中和,强化碳汇交易,严格落实“三线一单”、产业准入政策和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产能置换政策,推动钢铁行业短流程改造,严格控制新增煤电装机规模,严禁新增化工园区,审慎发展石油化工等项目。
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加大重点行业低效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淘汰4.3米焦炉,关停部分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和100吨以下转炉。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重点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停退出。
严格控制钢铁、火电、化工、炼油、建材等重点行业耗煤量,落实到每一个企业。加快推进以煤为燃料的锅炉和工业炉窑技术改造和清洁能源替代。大力发展光电、风电、氢能等非化石能源,加快清洁能源推广,可再生能源并网装机新增600万千瓦,力争天然气消费196亿立方米。2021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稳中有降。
(二)坚决有效降低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资源效率、能源消耗对标提升行动,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和技术改造。加强钢铁、电力等重点行业有组织、无组织、清洁运输等全面超低排放改造,2021年年底前在产企业全部完成有组织、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没有实现铁路运输的企业,运输车辆全部采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车,推进其他重点行业企业全面超低排放改造,努力实现超净排放。全面提升砖瓦、石灰、耐火材料等行业工业窑炉的治污设施处理能力,2021年50%以上企业完成提升改造。
强化涉VOCs企业“一厂一策”精细管控,组织开展现有VOCs废气收集、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自查,对标先进高效治理技术实施深度整治;加强工业企业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收集处理,确保达标排放。
(三)强化散煤替代和煤质管控。坚持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应改尽改的原则,对有条件的边远山区和坝上地区,因地制宜推进风电、光伏太阳能等取暖方式,全力做好清洁取暖工程扫尾。加快推进无煤区建设,2021年年底前雄安新区达到无煤区要求。加强劣质散煤管控,强化散煤质量抽检,散煤销售网点的抽检覆盖率达到100%,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储存销售劣质散煤行为。综合运用红外报警、视频监控、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及时发现和查处散煤复燃问题。强化电厂、钢铁企业、水泥企业等炉前煤质监测和管控,安装炉前视频监控系统,实施驻厂员制度,持续开展炉前煤质监测监管,严禁使用劣质燃料。
(四)加快“公转铁”工程建设进度。大力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加快推进煤炭、钢铁、焦化、水泥等大宗货物年运输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及大型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管道或封闭管廊等建设。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大宗货物绿色运输方式比例达到85%以上。推进具备条件的港口大宗散货港区接入集疏港铁路,提升港口焦炭、矿石等大宗货物集疏港铁路运输比例。推进内陆无水港建设,提高货物直达港口运输能力。
(五)加强柴油货车排放管控。全面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2021年6月底前完成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收尾工作,鼓励淘汰国四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推进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鼓励新增和更新为新能源机械。
常态化开展重型柴油货车尾气排放达标整治全覆盖。全面推进重型柴油车加装尾气过滤装置,减少排放量。扎实开展路检路查、入户抽查、遥感监测等,严格落实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实现超标车辆排放检验、维护修理的闭环管理。定期动态更新重点用车单位名录,指导健全重型柴油车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和环保达标保障体系,实施进场车辆电子台账动态管理。
建立健全便利通行、停车优惠等新能源汽车使用激励政策,加快充电桩、加氢站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石家庄、唐山、邢台、邯郸等“退后十”城市及雄安新区等城市建成区、冬奥会赛区新增及更新的环卫(清扫车和洒水车)、邮政、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其他通道城市比例达到80%。城市建成区新增及更新的公交、出租汽车中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比例不低于80%。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新增及更新车辆,新能源车辆比例不低于30%,租赁车辆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新能源比例达到100%,作业机械主要采用新能源,大型工矿企业、物流园区等新增或更换叉车全部采用新能源。
(六)加强道路扬尘精细化管控。提高城市道路水洗机扫率,规范机械化作业要求,主要道路“水洗机扫”全覆盖,设区城市及县城建成区机扫率达到100%。加大对主要交通干线低尘机械化湿式清扫和洒水保洁频次,重点对城市出入口及城市周边重要干线公路路段加强机械化清扫,配合人工清扫,做到公路路面基本无浮土,行车无明显扬尘,实行“以克论净”监管制度。每月对城市道路降尘监测通报,对降尘严重路段强化措施,立行立改。
(七)强化建筑施工和城市裸露路面扬尘管理。实施降尘量月度通报排名,设区城市、县(市、区)建成区平均降尘量不高于8吨/平方公里·月。严格贯彻《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省政府令〔2020〕第1号),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筑施工现场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和“两个全覆盖”,强化督查执法,对扬尘管控不到位的,依法予以严惩,对建筑市场主体的不良行为信息依法依规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大力开展国土绿化,实施城镇裸露地面绿化、硬化,推动城市和县城、重要集镇“黄土不见天”,有效减少本地尘源,降低扬尘污染。以城市和县城为单位全面完成生活垃圾发电全覆盖,科学建成建筑垃圾堆卸地。
(八)强化臭氧污染协同控制。加强VOCs和NOx协同控制,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治理,加快补齐臭氧治理短板。严格落实国家和我省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有序推进企业产品切换。强化涉VOCs企业精细管控,完善源头、过程和末端的VOCs全过程控制体系,组织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及时修复泄漏源。严禁设区城市及县城建成区露天烧烤行为。夏季高温天气期间,鼓励涉VOCs排放重点行业企业实行生产调控、错时生产,引导设区城市主城区和县城建筑墙体涂装以及道路划线、栏杆喷涂、道路沥青铺装等户外工程错季错时作业。
(九)强化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管控。建立完善巡查排查制度,强化宣传引导和执法监督,落实属地管理和网格化监管职责,充分发挥卫星遥感、禁止秸秆垃圾焚烧视频监控系统等大数据平台作用,严格落实24小时值守制度,加强秸秆焚烧、烧荒烧垃圾等露天焚烧问题监督管理,确保露天焚烧火情“发生即发现,发现即处置”。严密部署、压实责任,实行全区域、全时段、常态化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十)加强矿山扬尘深度整治。有序推动合法生产露天矿山综合治理,对标现代化矿山开采模式,推动矿山资源规范开采、集约开采、绿色开采。严格落实矿产资源开采、运输和加工过程防尘、除尘措施,各种物料入棚进仓,运输通道硬化防尘,进出车辆苫盖冲洗,开采、加工作业区污染物达标排放。2021年完成625处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综合治理,限期停止城市地下采煤作业。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压实责任。充分发挥省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作用,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听取各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修订完善空气质量考核奖惩办法,综合运用通报排名、经济奖惩、公开约谈、区域限批和组织处理等措施,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各地党委、政府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有力有效的具体措施,量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分解到月到县(市、区),实施项目化、清单化、数字化管理,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石家庄、唐山、邢台、邯郸4市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压实责任,强力推进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后十”工作,唐山、邢台市实现2021年“退后十”,石家庄、邯郸市实现2022年“退后十”。省有关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原则,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各尽其责、履职尽责,指导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二)强化政策支持和协调协作。加强中央生态环境资金使用绩效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储备库,提高项目储备质量,大力支持“退后十”城市及冬奥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落实省级对“双代”的补贴政策。推动钢铁、焦化、火电、水泥、石化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差别化电价政策实施,鼓励企业通过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形成富余排污权,用于市场交易。加大对绿色发展企业的支持力度,落实环境保护税减免优惠政策,完善绿色信贷和绿色证券政策,支持在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融资。
(三)强化督察执法和考核问责。围绕1月-2月重污染天气频发、4月扬尘污染、5月-9月臭氧污染、10月-12月秋冬季攻坚等重点时段,组织专人专班开展专项帮扶。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持续传导工作压力,督促履行治理责任。统筹省市县三级环境执法力量,组织开展夏季臭氧和秋冬季细颗粒物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常态化开展交叉执法检查,充分发挥执法效能。对工作不力、完不成目标任务和造成不降反升及后果的坚决追责问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积极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法律法规、规划政策、进展成效、实践经验的宣传,推广各地先进经验与做法,引导公众广泛参与。建立有奖举报平台和曝光台,增强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组织开展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宣传教育活动,倡导绿色消费、绿色出行,形成全民共同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格局。
耐火产品
不一样的,每家侧重点不一样,有些生产水泥厂用的耐火材料,而有些生产玻璃厂用的,还有生产钢铁厂或者冶金方面用的,其中刚铁厂用的耐火材料最多,像华 珩生产的是钢铁产厂用的,也有细分,主要是钢包、中间包的多。
耐火等级有哪些
四级
一级耐火等级主要建筑构件全部为不燃烧性。
二级耐火等级主要建筑构件除吊顶为难燃烧性,其它为不燃烧性。
三级耐火等级屋顶承重构件为难燃性。
四级耐火等级防火墙为不燃烧性,其余为难燃性和可燃性。
耐火材料百度百科
(1)主成分:耐火材料中一种或几种高熔点的耐火氧化物或非氧化物。是耐火制品的主体,直接决定耐火制品性能。它的性质和数量对耐火材料的性能起决定作用。 耐火材料按照其主成分有可分为三类: 酸性耐火材料:硅质,半硅质,粘土质;中性耐火材料:高铝质、碳质、铬质(中性偏碱);碱性耐火材料:含Mg O,Ca O等→镁质和白云石质,镁铬系和镁橄榄石系及尖晶石系。按照主成分对耐火材料进行划分的意义在于:可以了解耐火材料的化学性质,判断在使用过程中它们之间以及耐火材料与接触物之间有无化学作用。
(2)杂质成分:则由于原料纯度有限、生产过程中混入的对耐火制品性能具有不良影响的部分。高温下有溶剂作用。
(3)添加剂:加入量很少,甚至是极微;弥补主成分在使用性能、生产性能或作业性能等某方面的不足而使用的,能明显改善耐火制品的某种功能或特性,对该制品的主性能无严重影响。通常有 结合剂、矿化剂、稳定剂、烧结剂、减水剂、抗水化剂、抗氧化剂、促凝剂和膨胀剂等。耐火材料的化学分析通常指分析耐火制品和原料的各种氧化物含量和其它主要成分含量和灼烧量。通过化学成分分析,按所含成分的种类和数量,可以判断原料和制品的纯度,制品的化学特性,并借助有关相图大致估计制品的矿物组成和耐火性能,可以作为选取原料、检查和调整工艺过程、确定使用条件的依据。
耐火材料百科
耐火材料制品按耐火度(开始熔融的温度)可分为以下等级:普通1580~1770℃;高级1770~2000℃;特级﹥2000℃。在工业上一般按耐火材料的化学性质可分为四类:酸性耐火材料(如硅砖);半酸性耐火材料(如石英粘土砖);中性耐火材料(如耐火粘土砖、铬砖等);碱性耐火材料(如白云石)。
耐火等级是什么
防火等级和消防等级,是对建筑的耐火等级的误称。衡量建筑火灾危险性,以建筑的耐火等级来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2.1条和第5.1.7条分别对厂房(库房)和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要求作出了规定。《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0.2条对高层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作出了规定。
至于仓库建筑“丙二类”,指的是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的一种,共分为甲、乙、丙、丁、戊类,每一类又依据不同物质的特性进行了细化。“丙二类”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表3.1.3的规定,指的是可燃固体。
耐火等级有哪几级
建筑物耐火等级是根据建筑物主要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来确定,共分四级。构件大概分墙、柱、梁、楼板、屋顶承重构件、疏散楼梯、吊顶耐火等级选择主要有建筑物的重要性和其使用中的火灾危险来确定一般要求重要的民用建筑 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居住建筑、商店、学校、食堂、菜市场可采用一、二、三级耐火等级,如不超过2层,占地不超过600平方的,也可采用四级耐火等级
耐火等级如何划分标准
耐火等级是衡量建筑物耐火程度的分级标准。是由组成建筑物的墙、柱、楼板、屋顶承重构件、吊顶等主要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决定的,共分四级。
燃烧性能:不燃性构件、难燃性构件、可燃性构件
耐火极限: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或失去隔火(隔热性)作用时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h)表示
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一、工业建筑:
二、民用建筑
耐火等级如何划分?
对民用建筑耐火等级共划分为2个等级。而我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楼板的耐火极限为标准、参考外国划分耐火等级经验,将建筑物耐火等级分为4个等级,一级为最高,四级为最低。一级是钢筋混凝土或砖混结构;二级更低,但可以采用未加保护的钢屋架;三级是砖木结构;四级是可燃结构。
耐火1h什么意思
消防中1.00h楼板的意思就是楼板的耐火极限为1小时。
根据国家标准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耐火极限的定义为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建筑构件、配件或结构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至失去承载能力、完整性和隔热性时止所用时间,用小时表示。
耐火等级百度百科
耐火极限的定义是:
对任意建筑构件进行耐火试验,从受到火的作用开始,到失去支撑力,或完整性受到破坏,或失去隔火作用止的这段时间。
燃烧性能是指材料燃烧或遇火时所发生的一切物理和化学变化,这项性能由材料表面的着火性和火焰传播性、发热、发烟、炭化、失重以及毒性生成物的产生等特性来衡量。燃烧可以发光、放热。
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特点
①一级耐火等级建筑:主要建筑构件全部为不燃烧性
②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主要建筑构件除吊顶为难燃烧性,其它为不燃烧性。
③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屋顶承重构件为可燃性。
④四级耐火等级建筑:防火墙为不燃烧性, 其余为难燃性和可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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