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使用年限(家具使用年限表)
家具使用年限表
家具三包规定介绍:
第一条 家具三包规定的依据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生产者、销售者承担家具产品的包修、包换、包退(以下称“家具三包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上海市价格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正确标识
生产者、销售者出售家具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标价签应当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型号、产地、厂名、经销商或进口代理商名、等级、计价单位、规格、价格、基辅料等标识。
第三条 谁销售、谁负责
生产者、销售者要依照“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必要的服务,做到合法、合理、公平、公正买卖。
(一)、生产者应建立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厂产品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生产者、销售者在家具商品买卖成交后,必须提供有效发票、产品合格证明、产品“三包”凭证及有依标制定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不能保证实施“三包”责任规定的不得销售。
(二)、生产者、销售者要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事件,不得互相推委。家具产品售出时应主动为消费者介绍使用维护事项及“三包”服务方式。
(三)、场地出租者应当对场地承租者,在租赁合同终止前售出的家具产品质量,承担连带责任。承租者退出场地的一年内,场地出租者应当继续承担产品质量的连带责任。
(四)、场地承租者应当在其场地的指示牌上,公示真实名称和标记。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掺假、虚假标价等欺诈方法,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四条 家具三包规定的产品质量内容
家具产品“三包”期限为一年。玻璃、镜子发生自然破损、霉变和雾光的为六个月,板材发生活性虫蛀的为二年。如有企业承诺的按承诺办理,有家具标准规定的按标准规定办理。处理削价家具商品只享受包修服务。奖励、赠与、促销形式提供的家具商品,要明确“三包”责任。“三包”自产品成交并开具发票等有效凭证之日起计算。扣除返修、换货占用的时间。
售出的合格品家具产品质量“三包”规定如下:
(一)、包修:凡属于合格品范围内的质量问题,均属包修范围。
(二)、包换:同一产品经两次修理未能达到质量标准的包换。产品包修期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三)、包退:同一产品经两次修理、调换后仍无法达到质量标准的;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调换的;经检验为不合格的;合约内有承诺退货、退款的包退。
第五条 家具三包规定中的服务
在“三包”责任有效期内,生产者、销售者应提供“三包”服务。家具产品“三包”责任期间免收服务费用(包括材料、工时、运输等费),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谁受理、谁答复
消费者应当以书面投诉为准。生产者、销售者收到消费者书面投诉后,应当按照“谁受理、谁答复”的原则,七天内给予“修、换、退”的明确答复,在答复后的二十天内或按约定期限内给予解决。
第七条 非家具三包规定责任范围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实行“三包”服务,可酌情收费修理。
(一)、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二)、自行拆动造成损坏的;
(三)、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又不能证明其所购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
(四)、“三包”凭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合或者涂改的;
(五)、超过“三包”责任期限的。
第八条 折旧费处理
在“三包”责任有效期内,属合格品范围内有下列情况者,生产者销售者可以收取折旧费。
(一)、对于符合包换条件的:无论有无同规格型号产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其它产品而要求退货的,应当予以退货。对已使用过的家具可以收取折旧费。定型家具折旧费按最高不超过成交额的0.1 %/日收取。折旧费计算自产品成交并开具发票等有效凭证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扣除返修占用的时间。
(二)、因消费者的种种原因要求退货,销售者也同意消费者退货要求的,收取折旧费金额由双方协商决定。定制家具要求退货的按约定办理。
第九条 家具三包规定中争议解决办法
消费者因家具“三包”责任问题与生产者、销售者发生权益争议时,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与生产者,销售者协商解决;请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诉;提请仲裁机构;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家具的使用年限
办公家具折旧年限----为5年新企业所得税法 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家具使用年限表图片
国家机关办公桌至少用15年
账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国管局、中直管理局联合发布《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明确规定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包括资产品目、配置数量上限、价格上限、最低使用年限和性能要求等内容。
早在2009年,我国就印发了《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试行)》,2011年也曾下发过《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试行)》。这些规定将因公出差经费、培训费、差旅费等费用都纳入了管理。相比于此前,本次新颁布的《标准》更加细化,部分办公设备家具购置费用上限也有所下调。
新《标准》将取代2009年印发的《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试行)》和2011年印发的《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试行)》。
《标准》规定台式计算机和便携式计算机价格上限分别是5000元和7000元,最低使用年限6年。调整幅度最大的是传真机,从10000元下调到3000元,调整幅度达到7000元
新《标准》将于7月1日起执行。
不得配置豪华家具和使用名贵木材
《标准》要求,中央行政单位配置办公设备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配置具有较强安全性、稳定性、兼容性,且能耗低、维修便利的设备,不得配置高端设备。中央行政单位配置办公家具应当充分考虑办公布局,符合简朴实用要求,不得配置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
新标准规定,司局级配置的办公桌,价格上限为4500元,处级及以下为3000元;办公椅司局级价格上限为1500元,处级及以下为800元。办公桌椅的最低使用年限为15年。
新标准还规定,视办公室使用面积,每个处级及以下办公室可以配置1个三人沙发或2个单人沙发,司局级办公室可以配置1个三人沙发和2个单人沙发;视办公室使用面积,每个办公室可以选择配置1个大茶几或者1个小茶几。此外,对办公室书柜、文件柜、更衣柜、保密柜、茶水柜、会议桌椅的配置,新标准也做了详细规定。
办公家具最低使用年限为15年
根据新的标准,提高了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的最低使用年限:对办公设备最低使用年限的要求是6年,比2011年发布的标准延长了一年;对办公家具最低使用年限的要求以15年为主,文件柜、保密柜、茶水柜、会议桌的使用年限为20年。
新标准相比老标准至少延长了5年。2011年标准对办公家具的最低使用年限统一要求为“长期使用”,所谓“长期使用”是指使用年限为10年以上。另外,对办公电脑的使用年限也延长了一年。
不过,新老标准都规定,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除损毁且无法修复外,原则上不得更新;已达到使用年限仍可以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
笔记本电脑不超7000元需用6年以上
在价格方面,价格上限根据办公设备、家具市场行情确定,是不得超出的价格标准,具体价格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节约的原则合理配置。因特殊原因确需超价格上限采购的,应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最低使用年限根据办公设备、家具的使用频率和耐用程度等确定,是通用办公设备、家具使用的低限标准。
在通用办公设备方面,台式计算机和便携式计算机价格上限分别是5000元和7000元,最低使用年限6年。便携式计算机,此前规定的价格和年限分别是1万元和5年。
打印机由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选择配置A3或A4打印机, A4打印机价格上限为1200元,A3为1500元,最低使用年限均为6年。除了电脑和打印机,通用办公设备还包括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等,新标准对这些设备配置也做了具体规定。
解读 将进一步促进政府清正廉洁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白景明对此解读称,对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设置更严格的标准,是公务支出预算改革的一个突出亮点,也是推进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的重要举措。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办公家具和设备的最低使用年限,是根据使用频率和耐用程度等因素确定的,但并不意味着超过这一年限,就必须要报废更新。已达到使用年限仍可以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白景明说。
“公务支出标准更细化,制度体系更完备,将进一步促进政府清正廉洁,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和水平。”白景明介绍,目前,各项支出标准基本覆盖了中央行政单位的公务活动,超出标准的费用无法列入预算,也报不了销。随着行政成本管理的科学化、标准化,开会去旅游景点、培训上高档菜肴、出差住豪华酒店行不通了,一些借公务活动“捞实惠”的现象得到明显遏制
办公家具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文件柜、保密柜、会议桌等办公家具最低的使用年限要达到20年...
木制家具使用年限
一般来说板材家具使用寿命一般3-10年。 实木家具的使用寿命一般10年以上。 实木家具是指纯实木家具,即指所有材料都是未经再次加工的天然材料,不使用任何人造板制成的家具。
板式家具寿命一般寿命至少有5—10年,高档的实木会比桐木、松木板式家具寿命长,会10年以上吧。
因为不同的木材的密度,木材含水率,胀缩性是不一样的,这就直接影响并决定了木制家具的寿命,再加上五金件的链接等因素的制约,就形成了板式家具寿命、质量差异。
家具使用年限表怎么看
办公家具为5年,电脑为3年。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实木家具使用年限
确定木材的使用寿命,首先要确定木材的使用场合,然后根据用途和使用场合来判断木材的生物危害程度。关键点有三个:一、是否与水分经常接触;二、是否与土壤经常接触、三、是否与咸水、海水经常接触。
完全不受水分、微生物、昆虫、海生动物影响的使用场合是木材使用的上佳环境,但这是理想状态,实际生活中的绝大多数用途或多或少受这些因素的影响。在高湿度和户外暴露在气候环境下,木材及其部件的使用性能与吸收的水分密切相关。高含水率促进木材降解,而干木材则不会腐朽。
在没有白蚁危害的地区,室内使用的木材,如果处于完全保护状态下,不受任何水分的影响,且通风良好,则木材的使用寿命可达到50年以上。但木材不可能全部都在这种理想环境中使用,或者说,木材不可能仅仅在这种理想条件下使用。
那么,不同的木材使用寿命也就不同。木材使用寿命的长短主要与其耐久性相关,根据澳大利亚标准,达到“非常耐腐”等级的木材心材,应用在户外且地面以上环境下,使用寿命可达到50年以上;同样的木材心材,应用在户外与地接触的环境下,则25年不会腐烂。达到“耐腐”等级的木材心材,应用在户外且地面以上环境下,则15~25年不会腐烂。而属于“不耐腐”等级的木材心材和一般木材的边材,应用在户外且地面以上环境下,使用寿命至多可达到5~8年;同样的木材,应用在户外与地接触的环境下,则5年之内就会腐烂。
木材及其制品能否正常发挥其使用功能,与木材的使用寿命密切相关。而与使用寿命相关的是木材的耐久性,耐久性是保证木材、木材制品、木结构长期提供使用功能的基础或根本。选用耐久性好的木材的方法,一是根据各种数据选择适宜的木材种类;二是使用防腐木,防腐处理可以很大地提供木材的耐久性。
家具使用年限表格
一、公司的家具可以按照5年期限计提折旧,或者根据家具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其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据此确定折旧年限。
二、根据我国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没有明确的年限规定,各企业根据自己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但同样是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固定资产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 固定资产第十九条规定如下: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三、2008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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