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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制家具规(定制家具规章制度范本)

2023-06-14 00:10:34家居装修1

定制家具规章制度范本

您好,大厦租赁房屋经营管理制度是指在大厦租赁房屋经营中,规范经营管理行为的一系列制度。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租赁合同管理:制定租赁合同模板,规范租赁合同的签订、变更和解除流程,确保租户和房东的权益。

2. 房屋装修管理:制定房屋装修标准和规范,明确装修申请的流程和要求,确保租户的装修行为符合规范和法律法规要求。

3. 物业管理:规范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确保物业服务质量和效率。

4. 安全管理: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确保租户和房东的人身财产安全。

5. 环境管理:制定环境管理制度,规范垃圾处理、公共区域卫生和绿化管理等方面,确保大厦环境整洁、舒适。

6. 投诉管理:制定投诉管理制度,明确投诉渠道和处理流程,确保租户和房东的投诉得到及时、公正的解决。

7. 费用管理:制定费用管理制度,明确租金、物业费、水电费等收费标准和缴费流程,确保收费公正、透明。

总之,大厦租赁房屋经营管理制度是大厦租赁经营管理的基础和保障,对于维护租户和房东的权益、提高大厦租赁经营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定制家具行业规范

国家标准是指由国家标准化主管机构批准发布,对全国经济、技术发展有重大意义,且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标准。

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国标(GB)和推荐性国标(GB/T)。

国家标准的编号由国家标准的代号、国家标准发布的顺序号和国家标准发布的年号(发布年份)构成。

例如:编号为GB/T 26706-2011 《软体家具 棕纤维弹性床垫》 国家标准,是以GB/T开头,证明这个是国家推荐标准,26706是该标准顺序号,在2011年颁布生效。

国家标准起草单位不是简简单单能做到的,综合实力必定是在行业内独占鳌头,产品质量、技术、创新等各项指标处于行业领先。

《软体家具 棕纤维弹性床垫》国家标准是贵州大自然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独家企业起草单位起草。

大自然床垫是我国植物纤维床垫的发明者、开创者及领导者,拥有各类专利86项,是国家知识产权产业化示范工程单位。

鉴于大自然床垫一系列成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邀请大自然床垫担任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首批委员单位,委托大自然床垫主导起草《软体家具 棕纤维弹性床垫》国家标准。

从棕纤维弹性床垫国家标准个案,可以看到国家标准起草单位的遴选有苛刻的标准。

定制家具管理制度

家具厂对环境的污染还是挺大的,一个有噪音污染,特别是木工车间的机械开动之后100米以内能听见;二个有粉尘污染,打磨车间灰尘很大;三个是有毒挥发物质污染,例如油漆,家具厂需要办理环评.因为环评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通俗说就是分析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所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109条、锯材、木片加工、家具制造 :有电镀或喷漆工艺的是需要做报告书. 其他报告表.

定制家具规章制度范本大全

1、机构注册和注册的区别。品牌的全屋定制注册资质是可靠的,有国家的检测证书以及国家的生产标准的,也是有着相关的法律责任的。非品牌的全屋定制厂家一般是将资金更多地投入到家具的生产中的,一般是没有生产证书的。

2、产品标准上也是存在差异的,有品牌的全屋定制有着自己的生产线的,从客户的角度出发有着自己的一套的生产方案的,非品牌的全屋定制一般是贴牌的厂家,产品从生产到上线是没有生产保障的,质量上想过过关也是运气的。

3、企业的规章制度也是不一样的,品牌的全屋定制未来企业的发展有着规范化的管理流程的,售后也是有着保障的,非品牌的全屋定制厂家一般在管理上比较疏忽的,品牌不愿意将多余的钱和精力花费在这些事情处理上,没有流程化的处理方案。

定制家具厂规章制度

1、严格遵守和履行厂区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生产管理流程及绩效管理体系。

2、要有大局和全局意识,认真履行本班组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外,还需有较强的团队配合意识和团队理念。

3、切实履行家具厂的目标管理、结果管理、成本管理、7S管理及绩效管理目标。

4、负责完成上级交办事务。

定制家具管理办法

首先准备一张她朋友圈发的物品图片,然后对他说,您好,您看这个xxx想不想您在我们公司的尾款!然后发个大笑过去,见她有回应了,就可以打电话了。

既然是要存付尾款,那你本来的账目表要转备好,要告知对方款项,这样打电话过去不会觉得慌乱,等你上门提款的时候也让对方有一个准备。

首先告知自己的难处,说以前可能不怎么催客户付尾款,今年因为各种原因,比如要扩大规模,要研发新产品,需要很大一比经费,总之是你的公司要做的更大,千万不要给他觉得你的难处时公司要倒闭了。

注意自己的语气,在催付尾款的时候,语气很重要,要良好的沟通,不要命令,更加不要去呵斥对方。

适当提醒不要强迫,提醒对方还有尾款没有付清,不要命令对方说这个时间内一定要还清,对方可能不会买帐。

最后给一个大概时间,比如月底给我们汇过来,不要太过具体,下周几,这个月几号。

对方可能会和我们周旋,说他自己资金紧张,或者说要缓一缓,我们一定要有一个大概的打算。

不要破坏合作关系,如果实在不行我们可以考虑,时间短的情况下,先付一部分,或者约定一个比较晚的时间全部付清。一点一点抠回来!

定制家具公司制度

1、准时上下班,不得擅自换班,工作时间不得串岗、脱岗;

  2、个人办公用品按规定摆放,不得随意乱丢。

  3、员工必须穿着工作服上岗。

  4、不得浓妆艳抹,佩戴夸张饰品及夸张发型;

  5、工作时间不得聚众聊天、吃零食、翻看报纸杂志;

  6、工作时间不得倚靠商品、墙壁或过分放松肢体;

  7、工作时间不得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不得因私长时间会客;

  8、不得与顾客发生争吵或言语攻击顾客;

  9、不得怠慢顾客或以消极冷淡态度对待顾客;

  10、不得利用职权及工作之便给亲朋好友以特殊优惠;

  11、收取营业款不得私自保管或挪用;

  12、不得在展厅及办公室内游戏、打闹;

  13、不得在工作时间顶撞上级领导,与同事争吵;

  14、爱护店面公共设施、设备,不故意浪费公司资源;

  15、不得将店面设备、材料占有私用;

  16、在岗时间随时保持店面卫生,发现不合格之处须立即清理;

  17、当顾客对公司未明文规定的销售方案提出异议时,应请示上级,个人不得擅自主张。

定制家具规章制度范本图片

第一条 入住

  (一)入住员工凭借身份证和单位核准入住申请表,到客服部办理入住手续,每位入住员工需缴纳押金200元,并填写员工入住登记表。

  (二)由公寓管理员与入住员工对分配安排房间进行查验,确定房间内各项设施能够正常使用,并对室内物品逐一核验登记确认后,签署《职工公寓入住协议》,领取房间钥匙。未签署入住协议一律不准搬入。

  (三)员工领取到钥匙三天内完成搬入,逾期不搬且无正当理由告知住房管理部门的,对所分配房间予以收回,押金不予退还。

  (四)住宿员工必须按指定的房间住宿,不得私自调换、出租等违规行为,如果存在特殊原因需换房间者,由本人向所在单位以及住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说明情况,经审核同意,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调换。否则,均视为违规住房。对违规住房员工责令2日内搬回原房间居住,劝阻无效的情况下,通报其所在单位处以罚款500元并强制搬出。

  (五)抢占住房职工,责令2天内搬出,并处罚款500元。逾期不搬由住房管理部门对被抢占房间停水停电,并通报其所在单位。拒绝工作人员进入房间停电的,由住房管理部门牵头,物业公司保卫科、抢占住房职工单位代表和保卫人员联合进入房间强制停电;如果发生对工作人员辱骂、殴打情况的,强行带离,由工作人员对房间物品拍照搬出,造成财物遗失的由抢占住房职工个人承担。同时将情况通报所在单位,不再为其安排公寓居住。

  (六)住宿员工不得私自更换门锁,确有问题需到客服部报修进行下一步处理,如果存在特殊原因自行换锁,必须在三日内将备用钥匙上交房管部门,否则视为违规行为,对其进行罚款50元通知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第二条 搬出

  (一)员工公寓是公司提供给此区片工作员工居住、生活和休息的场所,若员工不再在此区域工作(包括辞职、调离、辞退、内退,退休等)时,对分配公寓的使用权同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搬出公寓,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如有特殊原因需向住房管理部门说明,xx物业服务中心为其提供免费临时住房(三天)来办理相关迁离事宜。

  (二)员工搬出时,需本人持所在单位联系函进行申请,到住房管理部门办理退房手续并迁离公寓,迁离的员工应对照入住时房间内物品登记表,由公寓管理人员进行验收,保证房间内设施设备的齐全且能正常使用,将使用的床铺、储物柜清理干净,确认无误后住房管理部门为其办理退房及盖章等相关手续。如有发生坏损照价赔偿,拒不赔偿从押金中扣除,押金不足以抵扣时,通报其所在单位,由其所在单位代为催缴。

  (三)未按规定办理退房人员,交房期限已到在通知本人拒不执行的情况下,由公寓管理人员,物业公司保卫人员以及员工所在单位代表、保卫人员的监管下,对所占用房间强行搬出。搬出物品20日后仍不领取,按无主物处置。

  (四)员工搬出时应上交房间钥匙,禁止私自给其他人员配钥匙。若因此出现盗窃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理。退房后扔保留原房间钥匙再次进入者,按非法入室处理,造成公私财物损失的均由其个人承担,视情节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住房管理部门应与入住人员单位建立长期固定联系,定期核对人员调动情况,对调离人员情况及时更新,形成入住档案长效更新机制。员工所在单位对员工的搬出应积极予以配合,员工符合搬出条件,所在单位未予及时告知办理相关手续,造成未按规定程序退房所在房间无法利用,职工原所属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六)从其他xx转入xx区域工作的临时职工(未签订合同职工),将不再为其提供日常生活用品。

  第三条 房间调整

  本办法所称房间调整,是依照不同时期的实际情况,由各单位协调组织,物业公司住房管理部门实施的较大范围内的房间整合,日常房间调换参照第一条第四款执行。房间调整为单位组织工作,各单位以及入住员工应积极予以配合,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对不配合住房管理部门调整住房安排的,分情况性质给予处理。

  (一)根据房间调整方案,对所涉及员工提前予以告知,做好调整准备。告知要明确房间调整方向、房间入住人员情况、预计搬迁时间等情况说明。

  (二)根据计划开展房间调整工作,确有困难不能按时完成的员工,各单位应做好帮扶工作。

  (三)对拒不执行人员,住房管理部门应查明情况,合理诉求尽快予以解决;确因员工个人问题,如无理由抗拒调整安排、对迁至房间过分挑剔、室内个人物品过多导致其他人员无法搬入等情况,经协调无效,通报其所在单位,限期整改完成。单位协调限期内仍未完成,参照第二条第三款执行。

    单位公寓楼住房管理办法(二)

  第一条 入住条件

  夫妻双方均在xx工业园区工作的双职工家庭,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入住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

  第二条 入住

  (一)由男方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xx工业园区公共租赁房申请表》,同时男女双方填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职工信息审核表》。各自所在单位行政事务、人力资源、工会、党委工作部等相关部门负责核实信息,部门负责人在《审核表》上签字、盖公章;行政事务部门负责人在《申请表》上签字、盖公章。

  (二)职工所在单位核查申请人信息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职工个人要如实提供真实的信息,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入住资格,并且三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经审核同意后,申请人持相关证明材料,报送住房管理部门。

  (三)根据现有房源,住房管理部门为其分配房间。经申请职工验房确认后,签订租赁合同,办理登记手续,缴纳2000元押金后领取房间钥匙。

  (四)职工自入驻协议签订时起,30天内搬入,并将现有公寓住房退交住房管理部门。逾期不搬且无正当理由告知住房管理部门的,对所分配房间予以收回,押金不予退还。

  第三条 搬出

  (一)员工因个人原因退出公租房要办理退房手续,退房须由住房管理部门审核,验房合格后方可退还押金。否则,因该房屋引发的相关责任,由原住户负责。

  (二)双职工一方离开本区域的(包括辞职、调动、辞退、内退、退休等),其配偶应改住单身公寓楼;夫妻离异的,双方均应改住单身公寓楼。职工在xx工业园区单位之间调动的,持员工调配单以及长期在辖区工作证明,不需退出公租房。

  (三)住房管理部门每月年对公租房租住情况进行核查,发现有不符合租住公租房条件的,按规定执行。

  第四条 住房管理

  (一)员工住房合同期内必须按所选房号住房,租住后不得私自调换住房,不得出租、出借给他人等行为,如若违反处2000元罚款,责令限期搬回原住房,不服从管理住房管理部门有权收回,并取消其租住公租房资格。

  (二)住房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公租房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维护、维修管理,员工住户室内维修由住户自行解决,涉及到上下水、电路安全、房顶漏水等与其他住户共用部分可向住房管理部门报修。

  (三)租住公租房的租金必须设立专项科目,实施统一管理,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租金收入优先用于公租房的维修。住房管理部门对公租房的租住及费用收取的情况,每年要进行公示,接受有关部门和职工群众的监督。

  单位公寓楼住房管理办法(三)

  为了加强对某政府机关家属宿舍的管理,根据区和街道办事处关于创建文明家属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安全管理

  1.做好安全工作,发现有不安全的事情和苗头应及时报告并协助处理。

  2.随时保持高度警惕,教育全家及亲属防盗防火,防止其他事故的发生。

  3.常住人口在一个月以上的,需向行政处报告并到大山坪派出所办理临时暂住证,自觉接受行政处和公安部门的管理和检查。

  4.发生突发事件,一要积极防止事态扩大,二要向领导报告,三要掌握好政策。

  5.抓好保密教育,做好保密工作,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传的不传。

  6.爱护公共财物及设备设施,不得在墙上、楼梯道等公物上乱写乱画和有意损伤,不准翻越围墙。

  7.驾驶员要按照指定的地点停放车辆,七岁以下的小孩在院内玩耍要有大人看管。

  二、卫生管理

  1.按照卫生管理的规定,做好各家各户和宿舍大院的清洁卫生工作,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

  2.按照居委会的规定,宿舍大院内不准养家禽、家畜,养狗必须有许可证。

  3.讲究个人卫生,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乱扔纸屑,不随地吐痰、不乱倒垃圾。各住户不得从楼上和窗户往外扔杂物,污水不准倒在垃圾库内,消除蚊、蝇孪生地。

  4.绿化、美化、净化环境。提倡家庭养花种草。公共区域不准堆放杂物,注意楼房的整体美观。

  5.组织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工作,一年多次。大院内每季度组织一次卫生检查,由行政处及有关人员负责组织。

  三、宿舍大院精神文明建设

  1.讲究社会公德。处理好友邻和同志之间的关系,友邻和同志之间应互相尊重,和睦相处。

  2.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不看不健康的录象,不吵架打架,不损害他人财物和公物。

  3.爱护邻里、关心集体、热爱公益事业。家庭和睦,居室、庭院清洁、整齐、优美。

  4.建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说话和气,互助互爱,中午休息和晚上十一点以后严禁高声歌唱、高声播放音乐等,以免影响他人休息,树立良好的道德情操。

  5.不搞铺张浪费,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超生孩子,不早恋,不非法同居,不酗酒闹事。

  6.积极参加各级和职能部门组织的公益活动,教育子女、亲属遵章守法。加强内外团结,建立良好的庭院生活秩序。

  四、其它有关制度

  1.办公室未出售的公有住房,对外出租按某场价,对本单位职工因拆迁、周转临时租用(二年以内)按某场价的

  50%收取租金。

  2.宿舍大院适当收取管理费。

  3.爱护公物,损害公物照价赔偿。教育小孩不要损害花草树木。

  4.爱护室内设备设施,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改变房屋结构,擅自搭建任何建筑物和擅自更改电路、供气、水、排污管道等项目,确需更改的,须征得主管部门同意方能办理。

  5.节假日安排值班,由楼长负责。

  6.自觉遵守大院的作息时间,大门开关时间,春夏季:早上5:30开门,晚上12点关门;秋冬季:早上6:00开门,晚上11:30关门。

  五、楼长职责

  1.抓好卫生检查,每季度一次。单元评选好的住户,每半年一次,并及时上报,年终进行表彰。

  2.协助居委会、行政处抓好文明院的建设。

  3.调解邻里纠纷。

  4.做好本单元、本栋楼的安全保卫工作。

  为大院排优解难,及时反映情况,检查事项的落实。

  单位公寓楼住房管理办法(四)

  一、住房保障方式

  (一)公寓房 是指由部队投资建设和管理的主要用于保障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和五级以上士官及其家属居住的军产房屋,产权归部队所有,个人不允许集资,不得出售,离职迁出。

  (二)部队经济适用房 是指由军队单位组织建设,享受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划拨土地、地方人民政府减免有关费用等优惠政策,建成后主要出售给军队人员的住房。不得占用部队经费。购买部队经济适用住房的,付清购房款后拥有全部产权。所购住房原则不能上市交易。

  (三)安居房、集资建房与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并轨。已建成或在建的集资住房,建设地点在公寓区的,要采取逐步置换的方式,改作公寓住房;建设地点在公寓区以外的,可按经济适用住房有关政策,补足差额经费后办理产权证书。

  二、住房面积标准

  公寓房面积指标是包含全部公摊面积在内的建筑面积指标。师职住房面积标准为92-120平方米,团职住房面积标准为72-92平方米,营职以下住房面积标准为54-72平方米。

  部队经济适用房各户型建筑面积不得超过相应职级人员的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即正师职120平方米, 副师职105平方米,正团职90平方米, 副团职80平方米, 营职70平方米,连、排职60平方米。

  三、分配原则

  部队公寓房主要保障部队在职人员住用。不得将公寓住房分配给非在职人员,已经分配的或者退出现役的,应当依法清退,及时迁出。

  部队经济适用房出售对象为配偶在当地有城镇户口或者为军人,本人接近服役最高年限或者公寓房保障不了的在职军官、文职干部和高级士官。

  一个家庭原则上只能购买一套房改房(包括现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集资房),不允许购买两处以上超面积住房和上一职级户型住房。

  分配住房时,住房管理单位应当成立由单位领导、有关部门、及住户代表组成的分房委员会,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拟制分配调整方案,确认参加住房分配调整的人员资格,并监督落实。

  单位公寓楼住房管理办法(五)

  第一条 为规范我团干部公寓楼管理,经团党委会研究确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寓楼是保障我团在职干部、士官家属随军、临时来队住用需求而建设的公寓性住房,非任何个人所有,应严格按军队有关规定入住,保证公开、透明、合理使用,不得多占、无故滞留或随意借用、租凭给他人使用。

  第三条 临时来队房管理。基层临时来队房由各营(队)统一管理,机关临时来队房由团管理股统一管理。干部、士官家属来队前需报干部股(军务股)后入住,家属离队后应及时退房,任何人不得长期占用。

  第四条 家属来队时限。义务兵直系亲属不超过7天,士官和军官配偶不超过45天,其他直系亲属一般不超过10天。士官和军官配偶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住队时间的,应当经团以上首长批准,但最长不超过60天。非直系亲属一般不得留营住宿,因特殊情况需留营住宿时,需经营(部门)首长批准并报团作战值班室。“家门口”干部家属临时来队一般应选择公休日不符合随军条件的干部家属来队,每月一般不超过2次,全年累计时间不超过45天。营以下基层干部在家属来队期间,可以在临时家属房住宿,但必须保证一名主官驻营。

  第五条 副营(含)以上干部公寓管理。根据编制岗位分配,主要交由各部门管理,如全团内跨部门调整职位,须同时调整房间。

  第六条 机关单身干部宿舍管理。集中住宿,集中管理,分至各部门,由各部门调配。

  第七条 所有住用人员逐户签订住房协议,并按团职5000元,营以下2000元,临时来队房1000元的标准收取住房保证金,人员调出前对本人负责的公用物资清点无误后退还。

  第八条 所有公用物资由营房股造册登记,一式三份,列入移交,不得随意调整别处使用,退房前检查无误退还住房保证金,如有丢失损坏照价赔偿。

  第九条 使用期间应爱护营房设施,保持墙壁平整、清洁,不得随意在房间内钻孔、钉钉、改动水电线路,如需进行装修须报后勤处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一十条 使用人升迁、转业等调动时须由营房股出具营产营具移交(接收)清单,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不予退还押金。

  第一十一条 统一使用IC卡预付费电表,实行“一卡管三费”(电费、水费、房租费),所有住用人提前到营房股预存电费,每月汇总从个人工资中扣除(供给关系不在本团交纳现金),根据市价(每度0.5元)收取,水费按0.8元/吨收取,机关单身干部宿舍水电费由使用人均摊。未按要求交纳费用的将不予充电费。

  第一十二条 根据全军统一标准(使用面积2.6元/月.㎡),凡租用公寓楼的人员(临时来队房及机关单身干部宿舍除外)每月从个人工资中扣除交纳(常委楼48㎡124.8元、营职楼40.5㎡105.3元、连职房28.5㎡74.1元),所收房租列入营房维修费,用于维修、改善我团干部公寓住房设施,不得挪作他用。临时来队房及机关单身干部集体宿舍不收取房租。

  第一十三条 复转干部以及其他地方人员经上级批准住用公寓楼的,其房租按10元/月.㎡的标准交纳。

  第一十四条 本规定自20xx年x月x日起执行。

  单位公寓楼住房管理办法(六)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周转性住房和公寓(以下简称周转公寓)的统一管理和合理使用,稳步推进周转公寓租赁市场化进程,健全完善管理及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周转公寓使用效益,为学校教学和科研等各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周转公寓是指学校提供给教职工本人短期租住产权归学校所有的未出售成套和非成套过渡性租赁住房,不包括各类学生公寓、榆中校区教职工公寓。

  第三条 学校对周转公寓的调配和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合理调配、周转使用、市场租金的原则。周转公寓的租赁实行有期限的合同管理,既考虑学校教职工的生活和工作需求,也发挥经济杠杆作用,确保周转公寓的有序流转和有效使用。

  第四条 学校住房管理处是周转公寓的日常管理机构,承担全校周转公寓房源信息的公布、房屋调配、合同签署、租金核定、房屋维护等具体管理工作。

  第二章 周转公寓分类

  第一条 周转公寓按人才周转公寓、普通周转公寓两类管理。

  第二条 人才周转公寓配备基本生活家具和家电,租住对象为学校引进的副教授(副研究员)、教授(研究员)、外聘高级专家、专业类外籍教师、语言类外籍教师、青年研究员和异地交流干部。

  第三条 普通周转公寓配备简单家具。租住对象为:

  (一)校内无住房事业编青年教职工。

  (二)博士后(含师资博士后)。

  (三)来校挂职、进修干部。

  (四)其他因工作特殊需要或存在特殊住房困难的教职工。

  第三章 周转公寓租住程序

  第一条 公寓租住办理程序:

  (一)申请者填写《兰州大学周转公寓租赁申请表》(住房管理处网页下载)。

  (二)引进的副教授(副研究员)、教授(研究员)、外聘高级专家、专业类外籍教师、青年研究员、博士后申请周转公寓由人事处(人才办)审批;异地交流干部和来校挂职、进修干部申请周转公寓由组织部审批;语言类外籍教师申请周转公寓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和外国语学院审批;无房事业编青年教职工申请周转公寓由所在单位签报,人事处审核会签;因工作特殊需要或存在特殊住房困难的教职工租住周转公寓需经学校会议研究批准。

  (三)住房管理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复核,视房源情况安排周转公寓,与申请人签订《兰州大学周转公寓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

  (四)承租人到物业管理部门办理入住登记手续,查验房内设施,核对水、电、暖表数据。

  第二条 人才周转公寓、普通周转公寓租住实行先进校者先安排,同时进校工作者,参考家庭人员组成、职称、职级、学历、年龄等顺序安排。住房管理处对申请审核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第四章 周转公寓的租期和租金

  第一条 外聘高级专家、专业类外籍教师、语言类外籍教师、青年研究员租住人才周转公寓的期限根据聘用协议确定,其他引进人才租住人才周转公寓的期限为3年。

  博士后(含师资博士后)租住普通周转公寓期限为3年。如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租住时间的,需经人事处审核批准并重新签订协议,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年。博士后每人安排一间普通周转公寓,已婚博士后可安排小套普通周转公寓。

  无房事业编青年教职工租住普通周转公寓期限为3年。单身教职工一般每人安排一间,已婚教职工可安排小套普通周转公寓。

  异地交流干部和来校挂职、进修干部的租住期限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因工作特殊需要或存在特殊住房困难的教职工的租住期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条 校内周转公寓的基准租金以同区域市场租金为基础,按不低于市场价确定。住房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审计处、工会等部门参照周转公寓所在区域房屋租赁的市场价,每两年核定一次周转公寓基准租金,并在当年 9 月1 日起执行。基准租金调整前须进行价格公示。

  第三条 人才周转公寓租金收取。已享受学校住房补贴或安家费的引进人才及薪酬中包含了住房待遇的外籍教师和青年研究员,租金按照人才周转公寓基准租金收取;未享受学校住房补贴或安家费的外聘高级专家和异地交流干部在租住期限内免收租金。

  第四条 普通周转公寓租金收取。无房事业编青年教职工、博士后、因工作特殊需要或存在特殊住房困难的教职工在租住期限内,租金按照普通周转公寓基准租金收取。来校挂职、进修干部在租住期限内房租按照协议约定收取。

  第五条 周转公寓租赁合同到期或其他不符合租住条件继续占用学校周转公寓的,学校将发出周转公寓腾退通知单与其终止租赁关系。逾期不退者,逾期第一年的租金按基准租金的1.5倍收取,第二年的租金按基准租金的2倍收取,直至退回公寓。

  第六条 周转公寓租金收取由学校住房管理处核定后从承租人薪酬中扣缴,不具备扣缴条件的,承租人需另行缴纳。

  第七条 按照财务“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周转公寓租金收入全额上交学校,由财务处设立住房基金专门账户进行管理。周转公寓的日常修缮与维护、家具家电的配置、设备维护更新、入住前与腾退后的保洁、聘用管理人员工资等必要费用从住房基金中支出。

  第五章 周转公寓的管理

  第一条 部门职责。人事处(人才办)、组织部等部门负责对周转公寓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审批租房或续租申请。住房管理处负责租房手续的办理。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公寓物业管理服务(包括水电暖供应、日常零星维修、入住前保洁等),以及核算水、电、暖及物业费用。财务处负责从承租人薪酬中扣缴相关费用。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对周转公寓的使用管理实施监督。

  第二条 周转公寓实行合同管理。承租人在租赁周转公寓时,须与学校签订《兰州大学周转公寓租赁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合同的各项约定。

  第三条 租住期间,承租人应遵守学校有关住房管理规章制度,按时向学校缴纳租金和水电暖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爱护室内设施和家具家电并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维护和维修责任,同时应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治安、消防、环境卫生等工作。

  第四条 承租人不得对周转公寓进行私自改装,未经批准擅自改装的责任自负,并按原设施的价值向学校赔偿损失。

  第五条 承租人退回公寓时,应保持公寓设施完好、家具家电正常使用和室内整洁,并结清租金和水、电、暖、物业服务、电视、电话、网络等所有费用。若公寓内设施损坏,承租人应赔偿损失。

  第六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可提前终止租住合同,承租人须无条件退还周转公寓:

  (一)承租人已与学校解除人事关系或实际已不在岗的;

  (二)承租人欠缴租金满一个月以上的;

  (三)承租人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的;

  (四)因学校规划建设或其他原因,需要进行周转公寓调整的。

  第七条 周转公寓仅限承租人本人及家属(配偶及双方直系亲属)使用,不得转租(借)他人或改变用途。违者入住期间按照基准租金2倍以上收取公寓占用费,立即收回公寓。承租人违规转租视为利用国有资产谋取私利,由所在单位进行处理。

  第八条 学校周转公寓管理工作接受全校教职工的监督,教职工有反映、检举管理人员、工作人员营私舞弊行为以及其他教职工隐瞒事实情况的权利和义务。对营私舞弊的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及其他教职工,一经查实,视其情节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条 从20xx年x月x日起,学校不再为新进校内无住房青年教职工发放租房补贴,已发放租房补贴人员按原有办法发放至期满。

  第二条 本办法由住房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三条 本办法自20xx年x月x日起施行。在本办法施行之日前已签订周转公寓租住合同的,按原合同执行至期满

定制家具岗位规章制度

谢邀请

沙发家具厂如果是微小企业基本上没有明文规定的规章制度,一切交流就看老板个人业务技术能力是否精通和关心员工生活来拉进感情;个人业务技术精通很多问题自己就能解决,如果平时喜欢和工人聊聊技术拉拉家常关心一下,而且工资也不会低给和拖欠,员工就会容易获得物资与精神满足,很多工作员工看到了会主动去干,你有什么安排一般都会很效率的执行,所以微小家具企业管理或老板与员工的交流靠个人能力与亲和力。

如果是中小企业,达到这个规模,基本上规章制度会比较正式,每个车间和重要环节都有管理人员来监督,老板一般是负责大方向,由于人多起来了,就会容易产生矛盾和利益冲突,所以管理人员要做到真正的奖惩制度,有过罚要罚的心服口服,有功要奖励的明明白白,不要收受员工的小贿赂,工作上要严谨,生活上要关心,做到一视同仁,这样坚持下来,企业的规章制度就能被很好的执行,自己会更轻松,老板也会觉得你有能力,所以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型企业一定要贯彻好规章制度,执行好了加上平时生活上多交流,一些员工福利做到位,节假日组织工人一起庆祝,老板也主动与员工接近,这样有很好的氛围下与员工交流还能有什么障碍呢?

至于大型的家具企业我认为也是在中型企业上面的延伸罢了,能做到公平公正,责任制,不搞派系,生活和精神上都能让员工得到满足,这样的企业一切交流都不是问题。

以上是我的一些看法,如果感觉有所帮助请参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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