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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家具品牌(家具不合格怎么赔)

2023-04-22 09:00:49家居装修1

家具不合格怎么赔

【1】楼上跑水,把楼下家具泡坏了。起诉的诉讼时效,

从楼下住户知道发生之日起,

一般是两年内。

【2】《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 ,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家具不合格怎么检测

家具环保不合格,应该找市区环保部门或者机构进行投诉。因为针对各种环保问题,各省市区都有专门的环保单位或者机构进行管理,如果出现家具环保不合格,需要由相关环保部门专业检测,如何不合格,就会向企业或者经营者下发整改通知书,并且对于客户因为环保不达标要求的合理赔偿,予以支持。

家具不合格赔付标准

家具质量问题,如果是材料问题,那就属于欺诈行为,应该1赔3处理。如果是表面象碰伤,油漆脱落,应该由厂家修复,如果连续修了三次都未能修复,可以要求调换,不需要赔偿。

如果因为送货途中导致家具碰伤,厂家不予理睬,可以直接提出退货处理。

买家具质量不合格不给退怎么办

在实店商场买的,就去找商家要求退货,如果商家不退,你就找商场要求退货,如果都没办法处理好,你可以投诉12315工商。

家具质量不合格法律时效

家具三包规定介绍:

  第一条 家具三包规定的依据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生产者、销售者承担家具产品的包修、包换、包退(以下称“家具三包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上海市价格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正确标识

  生产者、销售者出售家具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标价签应当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型号、产地、厂名、经销商或进口代理商名、等级、计价单位、规格、价格、基辅料等标识。

  第三条 谁销售、谁负责

  生产者、销售者要依照“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必要的服务,做到合法、合理、公平、公正买卖。

  (一)、生产者应建立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厂产品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生产者、销售者在家具商品买卖成交后,必须提供有效发票、产品合格证明、产品“三包”凭证及有依标制定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不能保证实施“三包”责任规定的不得销售。

  (二)、生产者、销售者要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事件,不得互相推委。家具产品售出时应主动为消费者介绍使用维护事项及“三包”服务方式。

  (三)、场地出租者应当对场地承租者,在租赁合同终止前售出的家具产品质量,承担连带责任。承租者退出场地的一年内,场地出租者应当继续承担产品质量的连带责任。

  (四)、场地承租者应当在其场地的指示牌上,公示真实名称和标记。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掺假、虚假标价等欺诈方法,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四条 家具三包规定的产品质量内容

  家具产品“三包”期限为一年。玻璃、镜子发生自然破损、霉变和雾光的为六个月,板材发生活性虫蛀的为二年。如有企业承诺的按承诺办理,有家具标准规定的按标准规定办理。处理削价家具商品只享受包修服务。奖励、赠与、促销形式提供的家具商品,要明确“三包”责任。“三包”自产品成交并开具发票等有效凭证之日起计算。扣除返修、换货占用的时间。

  售出的合格品家具产品质量“三包”规定如下:

  (一)、包修:凡属于合格品范围内的质量问题,均属包修范围。

  (二)、包换:同一产品经两次修理未能达到质量标准的包换。产品包修期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三)、包退:同一产品经两次修理、调换后仍无法达到质量标准的;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调换的;经检验为不合格的;合约内有承诺退货、退款的包退。

  第五条 家具三包规定中的服务

  在“三包”责任有效期内,生产者、销售者应提供“三包”服务。家具产品“三包”责任期间免收服务费用(包括材料、工时、运输等费),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谁受理、谁答复

  消费者应当以书面投诉为准。生产者、销售者收到消费者书面投诉后,应当按照“谁受理、谁答复”的原则,七天内给予“修、换、退”的明确答复,在答复后的二十天内或按约定期限内给予解决。

  第七条 非家具三包规定责任范围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实行“三包”服务,可酌情收费修理。

  (一)、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二)、自行拆动造成损坏的;

  (三)、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又不能证明其所购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

  (四)、“三包”凭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合或者涂改的;

  (五)、超过“三包”责任期限的。

  第八条 折旧费处理

  在“三包”责任有效期内,属合格品范围内有下列情况者,生产者销售者可以收取折旧费。

  (一)、对于符合包换条件的:无论有无同规格型号产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其它产品而要求退货的,应当予以退货。对已使用过的家具可以收取折旧费。定型家具折旧费按最高不超过成交额的0.1 %/日收取。折旧费计算自产品成交并开具发票等有效凭证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扣除返修占用的时间。

  (二)、因消费者的种种原因要求退货,销售者也同意消费者退货要求的,收取折旧费金额由双方协商决定。定制家具要求退货的按约定办理。

  第九条 家具三包规定中争议解决办法

  消费者因家具“三包”责任问题与生产者、销售者发生权益争议时,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与生产者,销售者协商解决;请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诉;提请仲裁机构;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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